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11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现将学校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根据自己的特长,积极参加,重在参与。


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田径运动会定于2013年4月28日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校属各单位。
三、比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年龄不限
2、学生女子组年龄不限
3、男女青年一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女青年二组36--4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男女中年一组41--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6、男女中年二组46--50周岁(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7、男女老年一组51--55周岁(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男女老年二组56周岁以上(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及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各单位在填写报名表时自行审核年龄、组别。
2、学生组各单位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3人。山东财经大学教职工各年龄组每人限报3项。
3、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
4、教职工的资格审查由校工会负责。
五、竞赛办法:
1、田径比赛按照中国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学生组每项报名人数不足5人(教职工不足3人)不开项,由大会竞赛组通知相关个人改项。
3、各组运动员要按照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参加比赛。
4、学生组100米、200米进行预决赛,其他径赛项目只进行决赛。
5、学生径赛接力项目提前一个单元(上一个半天)将棒次号码表交总记录。
六、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共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2、学生女子组(共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3、男子青年一组(共7项):100米、2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跳高、跳远、铅球(5Kg)。
4、女子青年一组(共7项):100米、2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
5、男子青年二组(共7项):100米、2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跳高、立定跳远、铅球(5Kg)。
6、女子青年二组(共7项):100米、2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跳高、立定跳远、铅球(4Kg)。
7、男子中年一组(共9项):1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篮球投篮、立定跳远、铅球(5Kg)、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
8、女子中年一组(共9项):100米、800米、滚铁环60米、篮球投篮、立定跳远、铅球(4Kg)、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
9、男子中年二组(共8项):100米、滚铁环60米、篮球投篮、立定跳远、铅球(5Kg)、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
10、女子中年二组(共8项):100米、滚铁环60米、篮球投篮、立定跳远、铅球(4Kg)、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
11、男、女老年一组(各5项):篮球投篮、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立定跳远。
12、男、女老年二组(各5项):篮球投篮、垒球投准、足球射门、九点套圈、立定跳远。
另:山财大教职工4X100米接力比赛每单位报一队(每队3男1女),年龄不限,机关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报队;
七、记分办法:
各项目前六名按7、5、4、3、2、1记分。如出现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例如:并列第二名,则无第三名,各得4.5分,依次类推)。接力项目加倍记分;破院记录加10分,破省大学生记录加20分;学生组团体总分男、女分记;团体总分按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八、奖励办法:
1、个人奖:各组单项前六名给予奖励。
2、团体奖:学生男女各奖前六名。
3、破记录奖:破记录奖另行奖励。
4、本次运动会设精神文明奖、大会组织奖。
5、获奖运动员必须由本人携带号码布到规定的发奖处领奖。
九、报名: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2年4月16日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交体育学院办公室并将报名软件发至体育学院邮箱:sctyxy@sdufe.edu.cn,逾期不予编排。机关教职工的报名表和软件请于4月15日下午5点前送院工会。报名软件在附件1下载。
特别提示:因为运动员号码分配的原因,请各二级学院的教工和学生在同一个报名软件中呈报。
联系电话:1、组委会办公室:82911131;2、竞赛编排:13064078765赵老师
十、其它:
1、大会裁判员、工作人员由大会竞赛组聘请。
2、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戴在胸前,无号码者一律不得参赛。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大会组委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