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情况与结果公示

发布者:张新颜发布时间:2022-05-23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18日,后文称“教务处分流通知”,见附件2)与《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2021年9月26日,后文称“学院方案”,见附件1)规定和精神,财政税务学院开展了2021级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现就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各专业录取名单详见附件4与附件5。

一、调整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院方案与学院班子调整情况,适时调整了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后文称“学院分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森、刘波

成员:张代宝、滕晖、郭健、赵宝廷、曹雪姣、马静。

二、设定财政学与税收学专业分流名额上限

根据教务处分流通知精神,即分流后的班级总数不得超过2021年招生计划班级总数即6个,且每个班级的学生数不多于50人,学院分流领导小组设定了财政学与税收学专业分流名额上限与班级数量上限:财政学专业分流名额上限为200人,最多4个班级;税收学专业分流名额上限为100人,最多2个班级。

三、学生分流原则与录取次序

首先,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教务系统中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必修课包括大学计算机、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新生研讨课)、大学英语Ⅰ、军事技能、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微积分Ⅰ、政治经济学。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考成绩。成绩相同者,按微积分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再相同者,依次按大学英语Ⅰ、政治经济学、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计算机、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新生研讨课)、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的成绩高低排序;成绩完全相同且影响分流结果学生的录取,由学院分流领导小组决定。

其次,按照学院方案规定的分流原则,依据成绩排名和分流志愿进行录取,即成绩靠前学生的志愿优先得到满足,直到某个专业率先达到分流名额限制。

再次,因专业名额限制与成绩完全相同等原因而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由学院分流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师资力量、学生成绩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四、工作步骤

(一)公布方案。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填报分流志愿。由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见附件3,分流志愿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提交给值班老师或教学秘书,提交学院分流领导小组。

(三)确定分流名单。学院分流领导小组按照成绩与志愿相结合的录取原则、教学资源与专业发展规划等,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

(四)公示分流名单。学生分流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即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6日。

(五)提交与批准。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将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待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由教务处进行学籍信息变更。

五、其他事项

1.专业分流工作将于5月26日完成(含公示期)。

2.分流工作完成后,学生将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3.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分流领导小组。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

附件2:《关于做好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表》

附件4:财政学拟录取名单(2021级)公示。

附件5:税收学拟录取名单(2021级)公示。

财政税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