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财经沙龙”第二期《五年磨一剑,“双刃”未曾试——房地产税改革展望》圆满举行

发布者:czswxy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

10月18日,财经沙龙(第二期)于舜耕校区财税学院会议室圆满举行。此次财经沙龙由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经济研究中心和齐鲁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财政税务学院团委、齐鲁财经微信平台承办。 

 出席本次财经沙龙的嘉宾有:潘明星(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王毅(任职于山东省地税局土地房产税处)、陈祁(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三处副处长)、李丰收(北京税智星天逸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赵静(北京税智星天逸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杜林(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房地产管理中心)、刘金东(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中国准精算师)。另外,我院财政系主任赵宝廷副教授、汤长胜副书记、李建永老师和《济南日报》、齐鲁财富网的记者也参与了讨论。此次财经沙龙本着“博观、尚思、求是、诚行”的精神,以“五年磨一剑,‘双刃’未曾试——房地产税改革展望”为主题,分析社会热点,洞察财经动态。我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主持人吕妍介绍到场嘉宾。财经沙龙第二期轮值主席刘金东做开场发言,并分别从宏微观方面介绍房地产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并重点从时机、方式、利弊三方面阐述了房地产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潘明星教授首先联系现行房产税的设计初衷和时代背景的变迁,为大家详细阐述了房地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分析了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房地产税的改革思路。潘教授指出,房地产税的征收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房地产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的改革任务,已列入立法规划。在分析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时,他重申了“单纯增量房征税更多是流转税而非财产税”的观点,指出房地产税必须要着眼于如何从存量入手,让房地产税的财产税属性“名副其实”。在谈到房地产税能否抑制房价时,潘教授指出,房地产税虽与房价没有直接关系,但仍可以影响房价。因为财产税是每年都征的,房地产税会增加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减少投机需求影响房价;对多套房持有者来讲,持有成本增加,也会卖出过多房源,增加房源供给,从而影响房价。

 

 

接下来,沙龙继续围绕高房价与房地产税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多数嘉宾认为,当下人们购买房屋时并不把房地产税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大家更关注的是房子的配套问题,高房价主要是由房产良好的地段和配套设施造成的,大家买房子某种程度上是购买房子自身附带的资源,资源越稀缺,房价越贵。供需关系才是高房价的主因,英国在高房地产税下,黄金地段的房价依然坚挺,即是明证。

李丰收总经理就房地产税的推出时机表示,虽然当前我们的法律制度已完善很多,但此任务仍任重道远。当前舆论方向偏离,误导民众,其更应着眼于在顶层设计指导下完善税制。房地产税并不是所谓的灵丹妙药,限购手段也并不治本,房价持续上涨也并不现实。《济南日报》记者也表示,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税,短期会引起关注和恐慌,长远看着眼于税制建设,普通百姓对房地产税抱有过多期望,未认识其真实价值。并认同房地产税难于遏制房价的观点。

提问环节,赵宝廷老师就怎样缓解征税的痛感形象地解释道,征税行为就像“拔鹅毛”,如何让纳税人“痛感”减弱呢?赵老师联系公共服务,认为让人们在更好的公共服务中产生更多获得感,让大家感到税收“物有所值”才是未来需要改善的关键。赵静总经理从法律和操作方面做了补充说明,重点提到税收与民意的动态关系。刘金东老师总结了房地产税的三种职能,认为遏制房价的矫正职能有效性有待商榷,而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财政职能将由于征收力度大导致民众支付能力不足从而容易引发公共治理风险,调节财产分配差距的公平职能才应当是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题中应有之义。来自地税部门的两位嘉宾从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房地产评估技术等方面为大家做了详细而精彩的解答。他们指出,从税务部门的宏观视角来看,房地产税改革的根本动因是能够使税制更为现代化,更加匹配当前市场经济运行。

 

 

沙龙现场,嘉宾与嘉宾、嘉宾与同学,互动交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高潮迭起、掌声不断。通过本次沙龙,不仅使参会同学们对房地产税改革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而且提高了对于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的洞察力及分析能力。对财税学子学好财税专业,提高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很有帮助。(通讯员:李敏卜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