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财政税务学院召开新学期2011级学生干部培训大会,深入学习《山东财经大学(筹)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学工部长王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梅丽萍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学工部相关干部、学院辅导员以及2011级全体学生干部参加大会。
辅导员马静带领到会学生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重点进行了新增和变化条款内容的学习。同时,详细布置了下一步各班对《条例》的学习工作,要求学生干部在自身熟悉和掌握的基础上,带领本班、本宿舍同学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在同学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王剑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条例》、认真遵守《条例》。当前我校学生干部应首先从维护校园秩序、强化自我管理的角度,进一步理解学习并践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自身做起,带动全体同学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和讨论,通过规范行为、规范管理来切实保障大多数同学的根本权益。二是学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增强团队协作和互帮互助意识,真正做到行动上成为同学的楷模,生活中成为同学的挚友,主动关心和帮扶那些在生活上、学业发展上、心理发展上存在困难的同学,协助老师做好服务与管理。三是要以开展“三优班集体”创建活动为依托,大力加强学风建设。要从学生的根本任务出发,充分利用学校的丰富资源,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四是要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十分珍惜学校的名誉,以实际行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财经大学贡献力量。
梅丽萍在总结发言中要求与会学生干部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向全体同学传达会议精神,以《条例》的学习活动为契机,掀起塑造诚信人格、打造和谐团队、创建优良学风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