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及提交在研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1-1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2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
(二)教育厅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共分配给我校资助经费项目30项,其中社科类26项,科技类4项;自筹经费项目共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三)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五)主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能申报;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或《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二)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指标数及有关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予以推荐。
(三)各有关单位应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名单见附件)进展报告(一式两份)。
(四)各有关单位请于2月20日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在研项目进展报告(一式两份)送交计划管理科,舜耕校区办公楼910房间,联系人:徐彬,联系电话:88525885;燕山校区办公楼621房间,联系人:孔振焕,联系电话:8179197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附件一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附件二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附件三山东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名单.doc
  附件4:附件四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附件5:附件五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社科处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