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专方案】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王清研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山东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申祥

成员:李玉成、梅丽萍、赵宇、赵宝廷、郭健、王正一。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各专业现有学生人数及教学资源条件,学院接收专业为财政学、税收学,具体接收人数计划如下:

财政学专业接收人数计划为一个自然班55人,单独编班。

税收学专业接收人数计划55人,不增加班级数。

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调剂使用。

第三条 资格条件

凡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有兴趣,愿意转入财政学、税收学专业的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报名。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

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参加选拔。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坚持下列原则:(1)双向选择原则,即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分专业依据选拔考核总成绩择优录取;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学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按程序规范操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财政学、税收学两专业分别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依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将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网上公布。

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总分为100分,由学生第一学年平均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学业规划、对所报专业的认识、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综合素质等。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学院2019级转专业考核时间:2020年9月3日。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考核地点:圣井校区7号楼。

(四)确定名单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照报名转入本专业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次之的原则,分专业、按考核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平均成绩排序),根据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从高分择优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各专业确定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将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初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直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反映,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教务处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布。

按照学校规定,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山东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办理。

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815室;

联系电话:82617682、18653117626;

联系人:蔡委剑。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