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纪发〔2020〕3号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及新生报到入学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现就中秋国庆节及新生报到入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各项举措。加强教职工的廉洁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的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监督管理,提前敲响警钟,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工打招呼、提要求,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重申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严禁脱岗、离岗,严禁工作作风漂浮,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筑起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参加学生家长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教师要严守师德师风“六条”红线。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将加大对中秋国庆及新生报到入学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通过举报电话、信箱受理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严格依照问责条例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88596235
监督举报邮箱:scdjwxf@163.com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处 2020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