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财政税务学院(后文称“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与《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结合当年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刘波 李森
组员:张代宝 滕晖 郭健 赵宝廷 王正一
曹雪姣 马静 郭滨滨 蔡委剑
二、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学院接收专业为财政学与税收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税收学(税务师方向)今年没有接受计划。接受计划人数,具体如下:
财政学专业:单独编班为一个自然班,不超过50人。
税收学专业:不单独编班,不增加班级数,接收人数将根据税收学专业班级人数与教务处要求班级最大上限人数的差额与转出人数等因素确定。
三、资格条件
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与《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6月20日修订)》(附件2)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四、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附件1)报名并提交申请表。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组织面试时递交。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标准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并公布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核。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将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路径:学院主页-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总分为100分,由学生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含实践必修课)平均成绩与转专业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必修课)平均成绩占70%,转专业考核成绩占30%;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学业规划、对所报专业的认识、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综合素质等。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学院转专业考核时间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转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转专业考核地点在圣井校区7号教学楼;具体以学院官网上的通知为准(通知路径:学院主页-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四)确定名单
各专业确定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将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路径:学院主页-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直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反映,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教务处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未尽事宜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与《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6月22日修订)》(附件2)等相关文件决定或办理。
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地址:办公楼(舜耕校区)财政税务学院教务办公室(815室)。
联系电话:18653117626。
联系人:学院教学秘书蔡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6月22日修订)》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陶虎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文广 于秀金 方 慧 齐 杨 刘位龙 安起光
孙丽君 苏 昕 陈保启 李 刚 李 森 宋述林
赵信会 贾海彦 彭红枫 韩慧健 葛永波 谢申祥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陈保启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2021级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1.学院制定《接收专业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学院依据《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一)于6月22日前制定《各学院接收专业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明确学院接收专业选拔工作的接收计划、具体安排、注意事项等。
学院拟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金融学、会计学各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上为两个自然班,单独编班,班额数为50人。
(2)经济学、财政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各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上为一个自然班,单独编班,班额数为50人。
(3)外语类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过35人,不增加班级数。
(4)其他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不增加班级数。
2.学生报名申请。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于6月23日至7月10日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详细步骤见附件二),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60%。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6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参加选拔。
3.学院开展选拔工作。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选拔原则、录取规则等,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转专业选拔工作,应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相关学院,相关学院进行公示。
4.学校审核。教务处将学院各专业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应直接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三、其他事项
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根据工作需求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统计2021级在籍学生的2021-2022学年已考核课程的成绩信息。各接收专业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学业成绩。
3.转专业工作应遵守学校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切实做好试题保密。特别强调: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在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各方面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转专业工作中面试环节要求全程视频录像。转专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视频、音频资料,学院需妥善保存备查。
5.转专业学生报到及学籍注册等其他事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执行。
附件一:报名详细步骤
附件二:2020级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三: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下载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22年6月11日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6月22日修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与教务处关于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财政税务学院(后文称“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班子其他成员、各系(专业)负责人、学团负责人、转专业年级的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办公室及联系人等于每年转专业工作之前确定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教务处要求、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各专业分流之后的学生人数及教学资源条件等,学院接收的专业为财政学、税收学,其中,校企合作专业税收学(税务师方向)计划单列。一般情况,财政学专业接收人数按照当年教务处通知拟定,且单独编班为一个自然班;税收学专业与税收学(校企合作税务师方向)专业接收人数按照当年专业分流后班级人数或专业班级人数与教务处要求班级最大上限人数的差额确定,不增加班级数;具体接收人数或规则于每年转专业之前确定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当年学院官网上通知的要求交财政税务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按要求参加学院选拔。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坚持以下原则:1.双向选择原则,即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分专业依据选拔考核总成绩择优录取。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学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按程序规范操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核。
财政学、税收学两个专业分别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符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其中,校企合作专业税收学(税务师方向)面试名单单列。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将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含实践必修课)平均成绩与转专业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含实践必修课)平均成绩占70%,转专业考核成绩占30%;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学业规划、对所报专业的认识、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综合素质等。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学院转专业考核时间为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转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转专业考核地点在圣井校区7号教学楼;具体以当年学院官网上的通知为准。
(四)确定名单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照报名转入本专业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次之的原则,分专业、按考核总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平均成绩排序;如果再相同,依次按照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成绩确定排序;之后再相同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取首考成绩,不含补考和重修成绩);根据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各专业确定的拟接收学生名单,将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初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直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反映,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教务处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五条 未尽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决定或办理。
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地址:办公楼(舜耕校区)财政税务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2617682。
联系人:学院教学秘书。
财政税务学院
2022年6月22日
附件3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一年级学生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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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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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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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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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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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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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转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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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科类 |
□文史类 □理工类 或选科情况 |
高考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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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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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由学生亲笔填写,提交后不得修改。 |
资格条件 审核 |
经严格审核,该生具备申请资格条件。其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平均成绩 ,GPA为 ,所在专业共 人,该生专业排名为第 名。 所在学院审核人: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该生转出申请。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 审批意见 |
经选拔和集体研究,同意接收该生。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学生对本人所填信息负完全责任,每人限填一个转入专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本表一式一份,转专业工作完成后留存转入学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