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与《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12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成立财政税务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文称“学院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班子其他成员、各系(专业)负责人、学团负责人、转专业年级的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各专业现有人数和师资力量及学校相关规定,财政学专业拟接受50人且单独编为一个自然班;税收学专业(含校企合作班)不单独编班、不增加班级数,接收人数将根据各班现有人数、教务处要求单班最大上限人数、转出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税收学(税务师方向)专业只接收其他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学院2023级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人数详见下表。

序号

转入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1

财政学

50

2

税收学

17

3

税收学(税务师方向)

10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对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有兴趣,愿意转入财政学、税收学专业的本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有资格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必须盖章才有效)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提交学院办公室(圣井校区7号楼324室或舜耕校区办公楼815室),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

学院领导小组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并公布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核。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考核时间与地点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在学院网站(人才培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上公布,具体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

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总分为100分,由学生第一学年平均成绩与转专业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占60%,其中,课程成绩取首考成绩;转专业面试成绩占40%,其中,面试内容包括拟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个人学业规划、语言表达、行为举止、综合素质等。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双向选择,公平公正,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照报名转入本专业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次之的原则,分专业、按考核总成绩排序(取首考成绩,不含补考和重修成绩;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平均成绩排序;如果再相同,依次按照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成绩确定排序;之后再相同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裁定);根据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三)确定名单

各专业确定的拟接收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人才培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上公示3天,具体以学院官网公示通知为准。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五、未尽事宜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领导小组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等相关文件决定或办理。

学院转专业工作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815室。

联系电话:18653117626。

联系人:蔡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