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毕业论文(设计)合格与否是本科学生是否获得毕业资格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了加强对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各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控制。
2.各学院应按教学计划和本规定的要求,抓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分、推荐评优、自评总结、资料汇总保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各学院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搜集处理资料的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研究和各类数据处理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以及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各学院应在本科生第七学期末提供一定数量的、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改革精神的、适合各专业本科生专业领域要求的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更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特长从提供的题目中确定选题,也可以自主选题,由指导教师把关。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加强对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的研究。
3.各学院在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时,题目不宜过大、过难,以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制作)任务。
4.理工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应有设计和研究两方面的内容,须提供设计程序、数据分析等材料,尽可能体现选题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的价值。
5.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也允许几个学生组成一个课题小组,共同完成一个较大的科研题目。课题小组成员应共同讨论确定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方案等内容,小组成员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一部分内容。
6.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或读书报告不得作为毕业论文。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富有教学经验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内容。对跨专业、跨学科选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所在学院应负责联系相应专业或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不超过8篇。
2.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帮助学生作好题目选定或拟定工作。
(2)题目选定或拟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选题的意义和写作(制作)要求,介绍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需要研读的参考资料。
(3)指导学生搜集和整理文献资料,以及通过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资料。
(4)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制作)计划和大纲,组织好开题报告,对学生是否可以开题提出建议;督促学生按写作(制作)计划和大纲认真进行撰写,按时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报告,并签署意见;对学生已经完成的初稿可采取集中或分散指导的方法,及时准确提出修改建议,直至达到符合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水平要求才能定稿。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制作)指导后,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论文的评语应客观、准确、具体,肯定优点,提出不足。
(5)负责并及时将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交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保存。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在本科生第七学期末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要求。
2.本科毕业生应在第八学期初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完成开题工作,经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由各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要在本科毕业生的第八学期期中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所列项目,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要在中期检查表中,要准确反映出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各方面的准备情况,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教务处将在期中教学检查中,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和质量情况。
4.本科毕业生要在第八学期的第十二周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由指导教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表》。
5.各学院应在本科毕业生第八学期的第十三至十四周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审核、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6.各学院应在本科毕业生第八学期结束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评表,将书面总结材料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和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结构》。有关部分的说明如下:
(1)中英文题目。论文(设计)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中文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应与中文题目相对应。
(2)中英文摘要。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字数以三百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3)关键词。关键词是表述论文(设计)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六个。
(4)目录。目录是论文(设计)各组成部分的标题,应简明扼要。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数,便于阅读。章节、小节分别以一、(一)、1、(1)等数字依次标出,层次要清晰。汉字标号后面应使用顿号,数字标号后面应使用圆点符号,使用括号的标号后面不使用标点符号。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正文。正文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更体现出作者对所研究领域的了解、熟悉程度。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参考文献的规范格式见《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规范格式》。
2.毕业论文的篇幅要适当,本科字数以八千字为宜。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参照学校标准由所属学院作出规定。
六、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的组织和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2)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和部分教师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生论文(设计)选题的方向,分别组成3-5人的答辩小组,并由答辩小组实施学生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3)为了真实反映出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质量,必须实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老师与指导教师严格分离的制度。
(4)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其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小组在组织答辩时,应向学生质询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知识以及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以评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通过答辩产生,并适当参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各学院必须安排全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提供的具体材料最终决定答辩成绩。
(6)参加答辩的学生应按要求写出书面答辩提纲,内容包括:研究的意义;主要内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对论文(设计)的自我评价,有哪些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所采用和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
(7)每个学生答辩的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2.答辩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会,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首先宣布答辩会开始,然后介绍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提出答辩基本要求,明确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及答辩顺序。
(2)答辩。答辩学生应按照答辩老师的要求,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意义、主要观点、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有哪些创新点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答辩教师围绕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的陈述,提出问题,让学生准备后进行答辩。答辩中,答辩教师可以随时提出新的问题让学生答辩。对学生答辩的情况,答辩教师要认真做好纪录。
(3)答辩结果。答辩全部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结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给出答辩评语和建议综合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最终确定每个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3.答辩纪律与秩序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对学生的一次考试,参加答辩的师生都应严肃对待,不得迟到。应参加而未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2)答辩会场必须庄重、整洁、肃静,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否则,答辩主持人可以向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令其退场,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3)参加答辩的学生应作好充分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有理有据地按答辩要求进行答辩。不经答辩主持人的同意,不得延长答辩时间。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优秀率不超过15%)。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符合以下要求者,其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评定为优秀:①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适合培养目标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独特的见解或有创造性。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正确,观点鲜明,能够准确运用所学知识和相关概念,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性;能够紧密围绕主题及主要论点展开系统、深入的阐释;全文结构严谨,重点突出,层次缜密,前后逻辑一致;资料丰富,征引恰当,具有说服力;文字通顺。③本科毕业生答辩时,能熟练地、准确地回答全部问题。
(2)良好
同时符合以下要求者,其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评定为良好:①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论文(设计)题目适合培养目标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正确,观点鲜明,能够准确运用所学知识和相关概念,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性;能够围绕主题提出观点并展开论述;全文结构合理,叙述逻辑及层次清晰;资料运用恰当,符合论文写作规范;文字通顺。③本科毕业生答辩时,能熟练、正确地回答大部分问题。
(3)中等
同时符合以下要求者,其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评定为中等:①基本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题目较适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基本正确,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根据选题提出观点并展开论述;论点成立,有一定概括能力和说服力,论据合理,但论述缺乏深度,在全文体例、结构、层次及逻辑等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资料运用不够恰当;文字基本通顺。③本科毕业生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大部分问题。
(4)及格
同时符合以下要求者,其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评定为及格:①基本上能达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且能理论联系实际,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基本正确,但论点不够鲜明,缺乏概括能力,论据不足以充分诠释论点,论述缺乏深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所学知识,概念使用基本适当,但显得基础不够扎实;资料运用不够恰当,缺乏说服力;文字基本通顺。③本科毕业生答辩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部分问题。
(5)不及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评定为不及格:①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②未能达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不能理论联系实际,论文(设计)中存在原则性错误。③毕业论文(设计)概念不清、观点荒谬,文不对题,前后矛盾。④毕业论文(设计)中,有严重抄袭行为。⑤本科毕业生答辩时,存在着原则性错误,虽经劝告仍不能改正。⑥本科毕业生应参加而未参加答辩的,以及严重违反答辩纪律的。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坚持统一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5%。
3.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按结业处理,本科学生同时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允许其在离校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论文答辩。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及格后,学校将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补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及档案管理
1.学校每年在当年毕业生中开展一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工作,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2%,每个专业不超过三篇。学校将从中选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每年在评选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印刷《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存入学校图书馆,并发布到学校图书馆电子文库。
2.各学院须按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主体、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评阅审核表、答辩记录和评分表、工作总结等。毕业论文(设计)主体,包括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将上述资料收齐并至少保存三年。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时间至少为五年。
3.毕业论文(设计)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学校。
九、其他
1.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从组织管理、工作安排、答辩组织、协作协调、资料整理、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需提出整改方案。
2.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 用外文撰写的论文,其基本结构可参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结构》,参考文献的格式应符合外文写作规范,其他方面按本规定执行。
4.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