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课(共12学分)
(1)学位公共课(共2门,4学分)
①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②博士英语课(2学分)
(2)学科基础课(共3门,6学分)
①高级微观经济学(2学分)
②高级宏观经济学(2学分)
③高级计量经济学(2学分)
(3)学位专业课(共1门,2学分)
①经济学前沿研究(2学分);
2、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选修课包括公选课、专业课、研究方法课、国际化课和荣誉项目课。公选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第二外国语,政治理论课设置一门选修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16学时)。第一语种不是英语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2学分,32学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博士研究生可自主选修第二外国语日语或法语(2学分,32学时);国际化选修模块(含全英文课程、暑期国际学校课程、国外研修课程)中至少完成4学分;“荣誉项目课”模块是学术创新实验班专属课程。选修课(荣誉项目课除外)全校打通。
3、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应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学术会议,听取学术讲座,提交学术心得报告,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获得1学分/次;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含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获得0.4学分/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获得0.3学分/次;参加校级学术会议,获得0.2学分/次;参加院级学术会议,获得0.1学分/次。累计最高1学分。
4、工作论文汇报
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做一次工作论文专题汇报
(二)课程考核
财政学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采用分阶段考核与期末考试(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考核采用案例分析、模拟实训、课堂随机测验、课程论文、项目设计、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读书报告等多种组合方式,每一阶段都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并保留原始资料与记录。
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必修课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分阶段考核成绩比重由授课教师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录入成绩时采用百分制。
(三)中期考核
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四)课程补考、缓考及重修
课程补考、缓考及重修要求参照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术能力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授予学位之前,须第一位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的B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且取得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财经大学”与本学科相关的下列11项成果之一: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学生第一位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2.导师第一位、学生第二位公开发表A2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二)公开出版著作
3.导师第一位、学生第二位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不含编著、译著、科普类著作)1部。
4.学生第一位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不含编著、译著、科普类著作)1部。
(三)获得科研奖励
5.学生第一位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6.导师第一位、学生第二位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或以上奖励。
7.导师第一位、学生前三位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以上奖励。
以上获奖应基于学生博士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
(四)获得政府签批
8.导师第一位、学生前三位撰写研究报告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9.导师第一位、学生第二位撰写研究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或部委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10.学生第一位撰写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其他领导、副省级城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五)通过学术水平认定
11.学生第一位未公开发表的工作论文,由学生提出学术水平认定申请,经学校聘请五位国内外本学术领域权威专家隐名评审,全部认为达到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专家评审费由学生自理,在学期间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申请一次。学术水平认定未通过者,以后不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所发表论文,中文B类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论文须为2000字以上。期刊划分标准执行论文发表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
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应当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按照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管理办法》处理。
以上成果应基于学生博士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标识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或财政学)博士研究生”。
九、学位论文
(一)财政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二)论文选题和开题
硕博贯通研究生可于博士生资格考核(硕士入学第四学期)环节完成后,与上一级博士研究生同时进行论文开题。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于中期考核通过后进行论文开题。
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证。开题报告应由以博士研究生导师(至少3名)及指导小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在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
(三)财政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系统完整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总结,论文应体现出博士研究生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了创造性学术成果,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备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财政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学位论文通过同行专家评审,方能申请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隐名评阅、答辩等参见学位授予流程中的相关文件。
(五)学位论文学术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凡引用他人观点、成果的,必须详细列出材料出处,实事求是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具体要求执行“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十、学位授予
财政学学位授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山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术能力要求,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十一、文献选读
1.本学科主要经典著作
[1] [英]凯恩斯,就业信息与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97
[2] [美]安东尼.B.阿特金森,斯蒂格里斯,公共经济学, 上海三联书店,1992
[3] [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1992
[4] [美]詹姆斯.N.布坎南,民主经济论,商务印书馆,1999
[5] [中]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商务印书馆,1995
[6] [美]布坎南,公共财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7] [中]毛寿龙,有限政府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0
[8] [美]曼德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1994
[9] [美]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
[10] [中]张馨,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11] [中]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2] [中]刘溶沧等,中国财政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3] [美]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三联书店,1993
[14] [中]刘宇飞,当代西方财政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5] [美]艾里克.拉斯缪森,博弈与信息(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6] [美]罗杰.B.迈尔森,博弈论矛盾冲突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17] [美]弗登博格&梯若尔,黄涛等译,博弈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8] [中]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19] [中]杨斌,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管理方法的比较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
[20] [法]让·雅克·拉丰,激励与政治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本学科专业学术期刊
【中文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2] 经济研究;[3] 管理世界;[4] 财贸经济;[5] 财政研究;[6]经济社会体制比较;[7]经济评论;[8]财经问题研究;[9]财经研究;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11]当代财经; [12]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3]南开经济研究;[14]上海经济研究;[15]税务研究。
【外文期刊】
[1]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3]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4]Public Choice;[5] National Tax Journal;[6]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7]Journal of Taxation ;[8]International Tax Journal;[9]Public Finance。
十一、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财政学二级学科“硕博贯通、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